Gill轉給我的mail,這是一位網友看的戴晨志的『小鳥不知大鳥的志向』後寫下的感想,但愛米目前尚未找到正確出處。
我先生一直在外商工作,出國開會,晚上應酬是常事。我們結婚一年小孩就出生了,我先生工作更忙,而我剛好也轉換一個新工作,早上7點半要到公司開早會,聽解盤。我一個新手媽媽,不懂訣竅,小孩凌晨一點喝奶,清晨五點喝奶,我的睡眠時間被分割,新換的業務工作壓力,也常常讓我失眠。
而我先生依然如常的上下班,我一肩扛起照顧小孩的責任,有時凌晨一點起床餵奶同時,還一邊替他準備解酒茶水及熱毛巾,因為他剛應酬回家。
小孩四個月大時,他爭取到美國St. Jose外訓行程一個月,我們發生了很大的爭執,我像下面故事中的邱太太一樣,希望他放棄,希望他在家陪我,因為我累了,新工作和照顧新生兒的壓力,讓我瘦的比產前還瘦。
我先生告訴我,我不懂他的志向,像故事中的邱先生,自比為大鳥。我含淚讓他去美國,一個人早上送小孩去保母家,下班接回小孩,週末去陪他父母吃飯。一個月後他回來了,公司Promote他,他志得意滿,人生似乎很平順。可是我的身體越來越差,我決定和他一起分攤照顧小孩的工作,我請他晚上幫忙照顧小孩,讓我好好睡一個月。他答應一個月不應酬,每晚回家帶小孩。不到一個月時間,有天我早晨醒來,看到他坐在身旁,他顯然是很早起床,要不就沒睡,
他很慎重的問:老婆我問你,這半年來你照顧小孩,都是這樣睡睡醒醒嗎?
我答:是啊。
他問:妳怎沒說?
我答:我說了,但你體會不到。
沉默了一會兒,他說如果我累了,可辭職回家帶小孩,養家是男人的天職。但我告訴他,他也不懂我的志向,我和他受同樣的教育(我們是在國外求學時認識,一回國就結婚),我也有自己想要的人生,我也想被認同。他沉默許久,很憐惜的看著我說:老婆,妳真的好辛苦。
從此以後我先生很少應酬,一回家就換下衣服陪小孩。但出差到國外還是少不了,我也不再阻止。
幾年後我們有了第二個兒子,生活更加忙碌,但我們很少爭執,因為我們各自在自己崗位上發展,並且互相支援。這幾年外商漸漸撤離台灣,我先生也面臨短暫失業,有天他對我說:老婆,妳有工作讓我減輕不少壓力,我可以慢慢尋找適合的工作。
後來他到一家上市公司負責中國南方的經營策略,常常海峽兩岸奔走,我還是一個人接送小孩,一個人上下班,週末陪他父母吃飯。
最近他有較長的時間在台灣,回想結婚這十年來,他像大鵬鳥一樣四處飛翔,剛出社會時覺得太早結婚,婚姻某種程度上是他的牽絆,但現在卻老想回家。他說走遍世界各地,每到夜晚最想念的還是家裡的大床。
我倒覺得我先生越來越像我兩個兒子,回到家總愛黏著我。我每天回家都聽兒子講學校發生的事,培養和小孩互動機會,我先生也急於和我分享他工作上的大小事,我因為從事承銷業務,對上市公司財務業務接觸廣泛,也常能提供他一些訊息及建議。
我的感覺是婚姻生活是兩人Compromise的結果,沒有誰是大鳥,誰是小鳥。如果你飛的比較快,記得停下來等等對方,兩人要心存感激,互相扶持,讓兩人可以飛得久久長長。必竟能夠一起飛,才是人生最大的福氣。
"夫子曰:如果你沒有準備好和對方一起走,切勿輕言結婚。"
夫妻如果沒有共同的理想、抱負,其中一方就會像「良駒」一樣,很痛苦地和「一般牛」擠在同一柵欄中吃食;而「美麗的鳳凰」,也會很委屈地和「普通雞」一樣,被關在同一籠中餵食。
ㄚ~~我也有收到這封耶!而且覺得寫的好棒呢!
回覆刪除才正想要po呢,看到妳已經把兩篇一起po上來嚕,真是不錯
哩!^^
先謝過愛米,我可以借回家嗎?
回覆刪除TO:sunshiny
回覆刪除呵呵!剛巧有個空檔就快快找一下資料來源(不過這篇沒找
到)貼上來嚕。
TO:宇媽
當然沒問題。
心有戚戚焉!
回覆刪除我的感覺是婚姻生活是兩人Compromise的結果,沒有誰是大
回覆刪除鳥,誰是小鳥。如果你飛的比較快,記得停下來等等對方,兩
人要心存感激,互相扶持,讓兩人可以飛得久久長長。必竟能
夠一起飛,才是人生最大的福氣。
"夫子曰:如果你沒有準備好和對方一起走,切勿輕言結婚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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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寫的太好了
我之前看到那篇小鳥不知大鳥的志向的時候
其實是滿生氣的
因為我真的認為
如果男人只是要偉大的志向無法兼顧到家庭
那又為何要犧牲女人與小孩呢
如果只要事業就請他準備好要家庭的時候
再來結婚吧...
真好奇,有沒有一個研究,可以告知....
回覆刪除男人跟女人結婚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?
難道僅是像蔣公說的「生活的目的,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;生
命的意義,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」
是不是女人懂得少一點,反而不會有這些互動的問題,婚姻也
平穩?
(((疑惑中,但仍努力繼續生活)))
唉!!!!!!!!!
回覆刪除太..太晚了...
還沒找到一起飛翔的貓,
回覆刪除看完了這篇,
不知如何形容我的心情,
我想,我要努力找一個,
我願意與他同步飛翔,
他願意等我飛翔的人^__^
TO:木笛子
回覆刪除我也是!
TO:葛蘿
沒錯沒錯,我是因為這篇回應才去找出前面那篇文章,其實我
不喜歡戴晨志說的那個個案!unfair!
TO:菜菜媽
我個人覺得是因為『愛』!
TO:麗
不費啦!記得將你的七百萬討回來。。
TO:貓咪
你這麼聰慧,一定會快就可以遇到Mr.right。
我也不喜歡戴晨志那篇,我從宇媽家連過來的,剛看戴先生那篇
回覆刪除時也覺得不太高興,男人有志向難道女人就沒有嗎?真是太沙文
主義的看法了!看到孩子哭泣需要安慰,有媽媽忍得下心嗎?男
人做了所謂的犧牲到女人就沒有嗎?越看越生氣了!!!!
有的時候,我很想當一個不負責任的媽媽!
回覆刪除TO: eurodin
回覆刪除歡迎你來。別氣別氣,為何貼那篇我在給豬頭三的回應中有說
了。有空還是要常來喔。
TO:木笛子
只是想,可是我們都不是這樣的人!加油!